昌乐县: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提升镇(街)纪委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今年7月,潍坊市昌乐县高崖水库库区纪工委在初核一起涉嫌违纪问题过程中,需要到银行机构调取有关证据。但受职责权限所限无法独立完成。面对困难,库区纪工委书记代久磊想到了“办案协作区”制度,向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寻求帮助。在第五纪检监察室协调下,库区纪工委顺利调取了有关证据。
为有效整合基层纪检监察力量,今年昌乐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办案协作区”制度,按照“地域相邻、优势互补、便于协调”的原则,把全县11个镇(街、区)划分成4个办案协作区,由相关常委(委员)和所分管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所联系的镇(街、区)纪(工)委组成一个协作区,以协作区为单位,统一调配力量、管理线索、调度工作、计算考核,进一步凝聚合力。今年以来,各镇(街、区)纪(工)委处置问题线索1101件,立案337件,党纪政务处分311人等,这些数据较去年同期相比都有了显著提升。
在整合办案力量的同时,今年,昌乐县纪委监委还延伸监督触角,探索建立了“提级监督”制度。在综合考量11个镇(街、区)所辖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集体收入、涉信涉访等情况的基础上,对17个重点村进行“提级监督”,围绕三务公开、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村干部廉洁履职等方面直接监督。被纳入“提级监督”的村(社区)的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工作,交由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办理。
“镇(街、区)纪(工)委作为监督执纪的‘神经末梢’,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重要作用。”昌乐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曹传国表示,“下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完善机制体制,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措施,助推镇(街、区)纪检监察工作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潍坊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黄强)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jdsc/202012/t20201231_116385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