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实行“1+1+3”机制 推动协作区制度落地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前段时间,临沭县青云镇纪委收到群众信访举报,反映杨某华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民征地补偿款、向村“两委”成员滥发福利等问题。杨某华在村里任职时间长、关系复杂。面对“熟人社会”现象,镇纪委经过研判,按程序将问题线索转交至临沭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协作区。
收到问题线索后,临沭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第一纪检监察协作区挂靠领导赵海迅速做出安排,提出由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陈兆中和分别来自青云镇、玉山镇、蛟龙镇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组成核查组,展开调查。陈兆中作为组长,有多年办案经验,在调查取证上发挥领办、指导作用;来自各镇的纪检监察干部有的熟悉当地情况,有的在查阅凭证、账簿、报表等方面细致、严谨,有的文字功底扎实、撰写报告得心应手。团队作战、集中攻坚,案件很快得到突破。案件能够顺利查办,正是得益于临沭县纪委监委推行的“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
为有效破解乡镇纪检监察机构人员不足、“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临沭县纪委监委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中、优势互补、联动协作”的原则,将9个镇街划分为3个纪检监察协作区,按照“1+1+3”人员调配机制,即由联系相关镇街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各派出1名干部,3个镇街各抽调2名干部,构建起县级主导、镇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平台,实现了由“单打独斗”向“联合作战”的转变。
“将重大复杂、乡镇自办确有困难的案件,提级到协作区办理,解决基层办案力量薄弱、人情干扰等问题。今年以来,协作区处置问题线索179件,立案43起,处理67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3人,协作区效能初步显现。”临沭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理顺协作区体制机制,实行协作区、镇(街)“双线作战”,协作区不弱化镇(街)职能、不替代镇(街)责任,重点突破复杂案件,镇(街)负责日常监督,不断凝聚监督合力。(临沂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黄强)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jdsc/202012/t20201229_116382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