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通报5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日前,甘肃省纪委监委对5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进行了通报。
1.白银市白银区原副区长李宏民涉黑涉恶问题。李宏民在担任平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期间,履行审核把关责任不严不实,违规为身份和履历造假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主要成员苏某某办理安排工作、病退等事宜。同时,对所分管单位疏于管理,致使该团伙违规获得贷款担保,客观上为该团伙非法获得资金支持提供便利。李宏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政协张掖市甘州区委员会机关原党组成员、提案委员会原主任高仰平涉黑涉恶问题。2007年至2015年,高仰平在担任甘州区动物检疫站站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期间,履职不力、失察失管,致使张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控制的某公司长期垄断甘州区猪肉市场,并骗取国家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高仰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定西市安定区司法局永定路司法所原所长马彦虎涉黑涉恶问题。2014年至2017年,马彦虎在对社区矫正人员文某某的矫正工作中严重失职失察,未严格按照规定管理矫正对象,安排人员编造矫正档案,致使矫正对象长期脱离监管,最终成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主要成员。马彦虎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4.武威市民勤县人民法院原法官王锟、陈国宾涉黑涉恶问题。王锟、陈国宾在审理恶势力团伙成员焦某某涉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违反法定程序,严重损害司法权威性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二人还存在其他问题。王锟、陈国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党委原副书记、镇长金刚涉黑涉恶问题。金刚多次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范某宴请,收受礼金,参与赌博活动,借用范某车辆为己所用。滥用职权为该组织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客观上为该组织坐大成势创造条件。金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甘肃省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sjypzb/system/2021/03/30/0300805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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