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以案代训” 淬炼基层纪检监察“铁军”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作者:佚名
“在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跟班学习以来,我全程参与了审查调查工作,这样的实战锻炼使我对审查调查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对初步核实、谈话取证等重要环节有了更精准的把握,业务能力得到了提升。”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新任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办公室副主任景鑫深有感触地说。
为更好适应纪检监察工作新任务新要求,长春市朝阳区纪委监委将“以案代训”作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的重要方式。组织来自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1个派出监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分批参与到审查调查具体工作中,推动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
区纪委监委根据跟班学员的“优势”和“短板”,将其分配至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参与审查调查、信访处置等具体工作。在线索处置、调查谈话、制作笔录、适用措施、撰写报告、卷宗归档等环节,各部门负责人对跟班学员进行“一对一”指导、答疑解惑,通过“实战”积累办案经验、提升能力、历练作风。
“比起印发文件、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参加‘以案代训’的学习效果更好。”在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跟班学习后,红旗街道纪工委的赵佳宁把学习经验及时分享给同事。截至目前,共有20余人次参加了区纪委监委“以案代训”培训。(王世骥)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gzdt/jccf/202101/t20210122_7922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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