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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农民工起诉|江苏淮安淮阴区:帮助43名农民工追回近47万元欠薪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发包分包转包,拖欠3年的工钱找谁要

  江苏淮安淮阴:帮助43名农民工追回近47万元欠薪

  “工钱被拖欠快3年了,我们还以为这钱再也拿不到了。这下终于可以安心过个好年了。”1月10日,拿到工资的老张第一时间给检察官打来电话致谢。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综合运用“支持起诉+部门联动”方式,帮助43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近47万元工资。

  遭遇欠薪,农民工寻求帮助

  2018年9月10日,淮安某房地产公司作为发包人,将某小区A地块1、2、4、5号楼,人防地下室及小区市政管网、道路工程发包给某集团施工。2019年5月、9月,该集团分别与惠某、郑某签订合同,将工程分包给二人施工。随后,惠某、郑某又将分包的工程全部转包给丁某、季某。2020年3月,丁某、季某陆续招募工人到工地干活。工程验收后,工资却迟迟未支付。2021年2月,迫于群体讨薪的压力,丁某、季某只得向其中43名农民工出具欠条,但工资一直未予付清。2022年7月,老张等人在多次催讨无果后,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涉案的农民工人数多、工资金额大,其中60周岁以上的老人、妇女共13人,如果不能妥善处理此案,可能会产生很大的社会隐患。”受理该案后,淮阴区检察院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认真听取农民工诉求,联系工程发包方核实工程款支付情况,仔细核查案件事实。

  各执一词,讨薪陷入僵局

  “我们接手项目后一直没拿到发包方给的项目款,农民工都在向我们讨薪,我们也无能为力啊。”作为包工头的丁某和季某表示无力承担巨额款项。

  “欠条是丁某、季某与农民工签订的,公司与农民工之间不存在劳务合同关系,更何况部分欠条载明的金额与市住建局清欠办出具的所有工人欠付劳务费明细不符。”作为发包方的房地产公司对于欠条内容不予认可。

  经过深入调查,检察官发现,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包工头与发包方都承认欠薪事实,但双方在欠薪数额上各执一词,讨薪陷入了僵局。

  检察官通过走访了解到,参与工程建设的除了老张等43人外,有的农民工已在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但房地产公司一直拒绝诉前、诉中调解,导致诉讼过程持续数月,虽然结果胜诉,但漫长的诉讼耗费了讨薪工人大量心血和精力,又正值外出打工高峰期,很多人忙于赚钱,无法亲自打官司,一些人可能为了当下多挣几个钱,而放弃讨了两年多也未要回的血汗钱。

  合力联动,解决烦“薪”事

  “一份薪水的背后是一个家庭的经济来源和希望,绝不能让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受损。”在审慎研究案情后,淮阴区检察院决定对张某等43人支持起诉,帮助他们尽快拿回血汗钱。办案检察官一方面向43名农民工列举了需要准备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欠条等证据材料,对每个人的薪资进行了统计核算;另一方面,鉴于前期该院已与区法院、司法局、人社局、住建局等部门共同签订了《关于“根治欠薪”联动工作机制》,检察官立刻与司法局法援中心和法院立案庭进行了沟通,对方均同意启动联动工作机制,这为该案的后续法律援助及加快办理进程奠定了基础。

  2022年7月27日,就在淮阴区检察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的当天,法院即予立案。同年8月17日,法院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近47万元工资。

  胜诉后,房地产公司表示愿意履行判决义务,但因流动资金紧张,无法一次性付清,只能先行支付部分欠款,遂与老张等43名农民工签署了和解协议,保证在农历兔年春节前一定付清余款。随后,淮阴区检察院结合与法院会签的《关于涉执案件联合救助办法》,对该案建立“一案一档一访”机制,定期开展回访核查,重点了解判决执行、资金落实等情况,确保执行效果最优化。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老张等人终于在农历兔年春节来临之前拿到了被拖欠的全部血汗钱。

  (通讯员王天碧 马奥)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301/t20230118_5988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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