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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解决结婚登记瑕疵问题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李洁 李田甜)“我们对结婚登记瑕疵历史遗留问题开展专项清查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目前,全市换发结婚登记证书851份,补领结婚登记证书23份。”日前,湖北省宜昌市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向宜昌市检察院介绍了结婚登记瑕疵问题整改情况。

  为何开展此次专项清查活动?这要从一起离婚案说起。1999年9月,游某和李某登记结婚。2021年,游某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因其提供的是李某某(在监狱服刑)的身份证明材料,与结婚证书上的李某不一致,无法办理离婚登记。为此,游某以婚姻登记错误为由申请撤销原婚姻登记,但民政部门认为不符合法定可撤销理由,未予受理。

  2021年3月,游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婚姻关系。因超过起诉期限,法院驳回起诉,游某提起上诉再次被驳回。2022年2月,游某向法院提起离婚民事诉讼,法院认为无法认定二人的夫妻关系。无奈之下,游某向枝江市检察院申请监督。为破解程序空转问题,解决当事人与行政部门之间的争议,该院承办检察官依法开展检察监督调查。

  承办检察官通过调取案卷材料及原始户口档案信息、走访户籍地、询问相关经办人、视频会见服刑人员李某某等,查明李某与李某某系同一人,李某某与游某系自愿申请登记结婚,在登记过程中,工作人员未依法全面审查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据此,枝江市检察院向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游某与李某某的结婚登记进行更正。民政部门采纳了检察建议,拟通过补领换发结婚证件的方式更正姓名,但李某某尚在监狱服刑,无法到现场重新拍登记照,同时因疫情原因无法委托办理。

  该院与民政部门、法院共同磋商讨论后,决定由民政部门出具确认婚姻关系的证明,法院据此对离婚民事诉讼进行审理。2022年5月,法院通过线上远程开庭,对游某提起的离婚诉讼进行了审理,最终判决游某与李某某离婚。

  游某的揪心事得到了解决,然而承办检察官在跟进监督中发现,法院受理的3起离婚案件中都存在类似情况。于是,枝江市检察院向民政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对结婚登记瑕疵历史遗留问题开展专项清查活动,通过告知书、工作提示等方式,发动群众自行比对结婚证信息,主动申请补正瑕疵,并通过大数据平台对结婚登记瑕疵问题进行清理。

  随后,枝江市检察院将相关工作情况上报宜昌市检察院,宜昌市检察院迅速跟进,与该市民政局沟通,达成将枝江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的一致意见。

  (原标题:给错误婚姻登记一个改过机会 湖北宜昌: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解决结婚登记瑕疵问题)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01/t20230114_5985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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