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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支持起诉,让八旬老人老有所养

发布时间:2023-02-1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常静)“大爷,今年春节过得如何?”日前,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检察院检察官拨通了八旬老人赵大爷的电话,再次询问老人赡养问题落实情况。接到电话,口齿不清的赵大爷把手机递给儿子,让孩子替自己向检察官表示感谢。在老人心里,这个春节是他们家五年来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团聚。

  2019年10月,因家庭琐事纷争,赵大爷与两个儿子在赡养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此后便一直由两个女儿轮流照料。其间,虽然村委会及镇政府多方协调,一家人却一直未能就赡养一事形成共识。村委会工作人员通过检察机关普法宣传活动,了解到检察机关有支持起诉职能,便建议赵大爷向检察机关求助。2022年9月,赵大爷就两个儿子不赡养的问题来到涧西区检察院寻求帮助。

  接到赵大爷的申请,该院检察官通过询问当事人、到村委会核实、走访当事人亲属等方式了解到,赵大爷结婚十几年后丧妻,自己一人将两子两女抚养长大,如今四个孩子已各自成家。年届八十的赵大爷有听力障碍,缺乏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两个儿子因与其沟通不畅,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及支付赡养费,使得赵大爷的生活一时陷入困境。

  涧西区检察院认为,赵大爷年事已高且有听力障碍,其子女应履行赡养义务,遂支持赵大爷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并结合本案庭审情况、原告身体情况、原被告经济能力以及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于2022年12月28日作出判决:赵大爷两个儿子及两个女儿自判决生效当月起,每人每月轮流赡养赵大爷。

  为切实解决问题,承办检察官多次与赵大爷的两个儿子谈心,教育其履行赡养义务,在日常生活中多关心老父亲。最终双方放下积怨,父子之间重归于好。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02/t20230208_6003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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