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发布时间:2023-02-18 来源: 西藏党员教育网 作者:佚名
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日前公布的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点部署了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提出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促进农业经营增效、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2022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2万元大台阶,达到了20133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12年的2.88下降到2022年的2.45,城乡收入差距在逐步缩小。但也要看到,数据显示,财产净收入占农民收入的2.53%,还有很大潜力和空间可以挖掘。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中央一号文件起草组有关成员表示,文件对此进行了专门部署,强调要扎实搞好确权,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必须继续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深化农村改革,把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统一起来,搞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让广大农民在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
当前,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正陆续到期。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研究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对此,文件起草组有关成员介绍,要稳扎稳打开展好承包期再延长30年试点,继续扩大试点范围,研究制定指导意见,扎实做好延包工作,确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顺利延包。要充分运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总结地方“小田并大田”等经验,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提升耕地利用效率和宜机化水平。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事关亿万农民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要保持历史耐心,按照既定部署有序实施、稳慎推进。”文件起草组有关成员表示,要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切实摸清宅基地底数,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依规加强宅基地规范化管理,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要探索完善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内容及其分置的实现形式,在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的基础上,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中央一号文件起草组有关成员同时指出,要守住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底线,严格禁止城里人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也不能以各种名义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确保改革始终朝着正确方向推进。
近年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如何巩固提升改革成果,做好改革的下半篇文章?
文件起草组有关成员表示,要因地制宜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多样化发展路径,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自身资源条件、经营能力,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方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与此同时,还要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坚决遏制新增债务,充分保障集体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还要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持续推动破除城乡二元制度壁垒,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
原文链接:http://www.xzdyjy.gov.cn/folder967/yw/folder329/2023-02-18/2255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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