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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澄清不实举报 还干部清白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经查,反映平乐县桥亭乡显堆村原村委主任黄某贪污挪用修路补偿款、不收礼不办事、违规办理低保等问题不属实。”近日,平乐县桥亭乡纪委书记翟湘乐前往显堆村委,组织部分村民代表、自然村队长,召开一场特殊的村民代表会,将举报信件、调查结论进行如实通报,及时澄清正名。

  
不久前,有群众向桥亭乡纪委反映桥亭乡显堆村原村委主任黄某贪污挪用村里的村民修路补偿款,并违规帮群众办理低保的问题。

  
接到举报后,桥亭乡纪委书记牵头,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根据举报信反映问题线索,调查组走访民政、财政等部门,调取桥亭乡显堆村优抚、低保、精准扶贫名册10余册,发票、记账凭证等相关单据20余张,实地查看村委道路扩宽争议地点、低保申请人家庭住灾等现场,保留图片资料10余张;走访干部群众10余人,留取谈话笔录5份。

  
通过调查核实,低保评审程序合规,记录完备,黄某也并无违规办理低保的情况,这个问题不属实。调查组通过核查该村2012年道路扩宽工程,并未发现黄某有从中贪污挪用资金的行为,事实上调查组发现黄月帮作为村委主任不仅在2012年、2017年、2019年征地扩宽道路过程中,履职尽责,还无私奉献出自己的时间和土地用于公益事业。

  
虽然反映举报的问题已经查明,但也要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还以清白,坚决遏制诬告陷害行为。”该乡纪委决定启动澄清程序,于是就有了开头那一幕。

  
我们在工作中经常会遭到群众误解,乡纪委调查结果给我们村干部打了一剂‘强心针’,激励我们抛开顾虑,好好工作。当然,经历了这件事情,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更加注重方式方法,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把我们的工作做好。”一名村干部在散会后说道。

  
近年来,平乐县始终坚持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先后出台《关于支持改革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平乐县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澄清保护和容错备案机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容错纠错的原则、情形、程序、标准和实施规范,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截至目前,全县共为受到不实举报的7名干部澄清正名,为敢于担当者解锁除枷”,持续释放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正向激励效应。

  
捕风捉影、造谣中伤的举报,不仅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会让党员干部寒了心、泄了劲。”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为领导干部澄清正名,使其放下思想包袱的同时,还将对于恶意诬告和陷害党员领导干部、持续无理上访、打击报复举报人等破坏信访举报环境的行为加大查处和惩治力度。(平乐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315/gxjjw604f1bbd-1561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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