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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广东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第一届委员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4-05    来源: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广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协调机制改革方案》,经相关单位推荐,决定聘任王雁林等15名同志为广东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第一届委员。具体名单如下:

  一、专门委员(2名)

  王雁林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

  闫进宏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二、专家委员(13名)

  人大代表(2名):

  孙建国 全国人大代表、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副局长、四级高级警长

  杨朝琴 广东省人大代表、东莞市司法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政协委员(2名):

  杨 桦 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广东涉外律师学院)副院长

  林翠珠 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主任

  法学专家代表(1名):

  任 强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

  律师代表(1名):

  毕亚林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天一星际律师事务所主任

  法院代表(2名):

  李克俭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陈光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监二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

  检察官代表(5名):

  黄文艾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

  易 坚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

  周映彤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

  向 东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

  庞良程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

  以上专家委员聘期5年。

  

  

  广东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tzgg/202303/t20230328_40668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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