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做实信访举报“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3-04-15 来源: 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针对之前群众多次匿名反映曾某有关情况的信访件,经过我们的调查核实,现在向大家公开反馈调查结果……”今年2月,在定南县某中学,该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向与会人员通报调查结果,针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反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2022年以来,定南县纪委县监委以提升信访件办理质效为抓手,聚焦群众满意度这个中心,用好公开反馈、澄清正名和容错纠错“三张牌”,深化信访件办理结果运用,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后半篇文章”,推动构建依规依纪依法检举控告秩序。
针对匿名信访举报数量多、重复访比例高、回访难度大等特点,该县纪检监察机关探索建立匿名信访举报公开反馈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影响大的匿名举报信访件因案施策、对症下药,通过“精准画像”大致勾勒信访对象,由办案部门与信访部门共同会商信访举报情况,明确反馈方式和范围,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有效化解重信重访问题。
同时,该县坚持信访结果反馈与澄清正名同步进行,及时消除不良影响,规范检举控告秩序。比如,关于曾某的信访举报一部分反映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属实,另一部分反映其个人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不属实。因此,县纪委县监委在公开反馈中既通报了对其立案调查的情况,也对其生活作风方面的不实反映进行了公开澄清说明。
为激励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该县纪委县监委制定容错减责免责的相关办法,对在改革创新、担当干事的过程中出现的失败失误或者轻微违纪问题的单位和党员干部,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为担当实干者鼓劲撑腰。
2022年,该县纪委县监委经核实后,对岿美山镇原组织委员付某在该镇洋前坝水库建设征地中因工作失误多发征地款的问题予以容错减责,在党员干部中引起较大反响。付某对回访的纪检干部表示:“组织这次对我容错减责,使我既感受到纪律的硬度,又感受到组织的温暖,让我更有干事创业的勇气和干劲。”
“信访举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让群众满意,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信访举报的‘后半篇文章’,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县纪委县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县将完善匿名信访举报公开反馈、澄清正名及容错免责的有效做法,进一步探索打击诬告陷害等措施,形成长效配套机制,着力把矛盾化解在初始、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2022年以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51件,已办结145件,正在办理6件;全县信访举报量和检举控告量分别同比下降23.4%、13.8%。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xfgz/202302/t20230228_1020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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