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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富民:帮苗族群众解“薪愁”

发布时间:2023-05-08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刘呈军 通讯员李松)“我们是生活在山里的苗族村民,有的还说不清汉语,是检察官帮我们要回了5年前的血汗钱。”近日,25名解决了“薪愁”的苗族群众,向回访的云南省富民县检察院检察官表达心声。

  自云南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以来,富民县检察院驻罗免乡石板沟村工作队干警聚焦群众的烦心事,边普法边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动普法强基走深走实。

  3月14日,该院通过“网格化”矛盾排查发现一起欠薪纠纷,此前承包石板沟村土地种植烟叶的杨某,无故拖欠25名苗族群众5万余元工资,至今已拖欠5年之久。

  “目前收集证据是关键。”驻村工作队队员引导务工的苗族群众依法固定证据,并入户详细了解情况。

  检察官实地走访、查阅材料、调取证据,当摸清情况准备约见杨某时又遇到了困难,杨某在电话中告知检察官自己在边境,之后再联系时始终无法接通。多次尝试无果后,3月30日一大早,检察官与当地公安干警驱车70多公里前往杨某老家,到达后得知杨某已举家搬离。经过多方努力,检察官终于联系到杨某,并向杨某说明欠薪的法律后果,晓以利害,督促杨某支付拖欠的25名苗族群众的工资。4月6日,杨某来到石板沟村,当面清算并现场支付欠薪,承诺年内分两次付清剩余款项。

  “从发现问题到成功化解,历时23天,把普法融于矛盾调处中,做到调前讲法、调中明法、调后析法,跑出矛盾纠纷调处的‘加速度’,让检察业务与普法强基形成合力,在普法中释放司法温度。”富民县检察院检察长马祥芬表示,不能仅为普法而普法,只有让人民群众在普法学法中感受到法律的作用,才能激发群众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05/t20230505_6131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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