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建设 > 正文

定州:多年地界纠纷解决了

发布时间:2023-05-08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打人了!”村里的李大娘哭天抢地。

  “我这刚栽的几棵树苗子是不是你给我撅了?”张某手持木棍,怒目圆睁冲着李大娘大声吵嚷。

  2022年4月11日,本是春耕农忙时节,村里却发生了一起刑事案件。村民见状赶紧上前劝阻:“都是前后邻的,有什么深仇大恨至于动手啊?”村民边说边把木棍从张某手里夺过来,搀扶着把李大娘送去了医院。经鉴定,李大娘构成轻伤二级。

  2022年7月18日,河北省定州市检察院受理该案。承办检察官考虑到该案系同村邻里间轻微刑事案件,决定下乡调解,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消弭邻里隔阂。7月22日,检察官前往案发地村委会,与当事双方约定在村委会见面,并提前联系了村干部到场。检察官与当事双方分别谈话,着重了解李大娘诉求和张某平时表现。

  经详细询问,检察官了解到李大娘并非想要高额赔偿,只是因为被打伤后张某从未道歉而心生不满。通过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双方同意了调解方案:由张某对李大娘道歉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但是,李大娘要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字时,突然说:“检察官,其实这次发生打架,还有别的原因……”李大娘面露难色,欲言又止,检察官赶忙追问。原来,两家因为地界纠纷问题早就埋下了矛盾,积怨已久,李大娘怕这次事件过后,张某再生事端。

  随后,检察官询问了村干部,了解到张某栽种树苗的土地和李大娘房屋后墙之前确有地界纠纷,村委会就此事进行过多次调解,也制定过地界划分协议,李大娘认可并履行了协议,但张某不久后便反悔,进而引发了这次打架。

  检察官当即决定协助调解地界纠纷,利用此次刑事案件调解契机化解双方的更深矛盾。“我虽然从未种过地,但能够理解老一辈人对土地的感情,这是每个农民的根本,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在远程提审中,检察官从邻里和睦和法律政策等角度对张某进行释法说理,张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对自己的行为深表后悔,当即保证以后会认真履行村委会制定的地界划分协议,并对李大娘真诚道歉。

  看到李大娘仍心有顾虑,检察官提出在原有刑事和解协议书上新增一条“双方应认真遵守村委会制定的土地划分协议,不得反悔”,李大娘认可了,在和解协议书上签了字。

  2022年7月25日,定州市检察院依法对张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2月27日,定州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对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

  此后,该院对此案持续跟进,了解到双方再未因地界发生纠纷,矛盾已彻底化解。今年2月27日,定州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对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我通过本次听证会参与到这件案子中来,切身感受到了检察院绝不就案办案,坚持司法为民的担当作为,彻底化解了老百姓之间更深层次的矛盾,我支持检察院对张某作不起诉决定!”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李博文说。

  结合该案情况及听证意见,近日,定州市检察院对张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304/t20230428_411717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