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南明:对38起案件开展质量评查
发布时间:2023-05-14 来源: 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作者:佚名
“对相关纪法条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学习不够。”“文书撰写质量不高,书证调取装订不完整。”近日,在贵阳市南明区纪委监委工作推进会上,各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就案件质量情况通报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自评。
今年来,南明区纪委监委紧扣影响案件质量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切实保障和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质量,推动提升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区纪委监委坚持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管理规范、执行到位为基本标准,制定《南明区纪委监委案件质量监测考核办法(试行)》,构建日常评查、全面评查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分类分项细化3类85项评查指标,统一评查标准和尺度,最大限度降低评查标准的主观性,克服评查可能带来的随意性,保障评查过程有序高效、结果客观公正。
目前已对截至2023年3月移送审理的38起案件,312册卷宗进行“交叉式”“延伸式”自评互查、质量评查,发现5个方面问题共149个。
为提高以评促改成效,区纪委监委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内部通报机制,深入查找问题、分析成因,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形成规律性认识,对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一对一”及时沟通、“点对点”督促整改,要求办案部门全面检视,堵塞漏洞,防止问题重复发生,倒逼案件质量提升和办案规范。目前,评查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在审理工作中同步进行质量评查,是加强业务指导的重要举措。“存在程序手续不齐全,涉案财物处理意见不准确、不全面、不恰当等问题,主要原因是部分案件承办部门对职责权限、工作规则、业务流程应用不精准……”区纪委监委对查办案件中存在的认识理解不统一、程序手续不规范等共性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定期汇总编辑进行提示说明、组织经验交流。今年以来,已为乡(镇、街道)等10余家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提供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13个。
(贵阳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zzjs/202305/t20230512_796685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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