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新蒲:“集中审理+一案一评查”提升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23-05-20 来源: 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作者:佚名
“张某某违纪案中,核查组人员变动未作情况说明……”近日,遵义市新蒲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对各镇(街道)第一季度自办案件集中开展质量评查,评查组人员认真对照评分细则,不断“找茬”“挑刺”,严把案件质量关。
贯彻落实加强案件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的工作要求,新蒲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探索建立“集中审理+一案一评查”双机制,压紧压实办案人员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提升案件质量。
“案件质量评查是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规范案件办理的重要措施。”新蒲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审理室负责人表示,结合本地案件查办实际,纪检监察工委制定下发《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以季度为单位,由委机关审理室人员及案件集中审理人才库成员组成案件质量评查组,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处分执行、管理文书等方面,对各镇(街道)自办案件进行量化评分,并形成《案件质量问题清单》,采取“个案+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反馈,实现以评促改、以查促治,打造纪检监察“铁案工程”。
同时,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相结合,将案件查办质量考核情况纳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年度考核,对评选出的优质案件进行通报表扬,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引发严重案件质量问题的,根据后果及影响程度,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此案件在拟移送审理前,未规范形成审查调查报告等材料,建议虾子镇纪委进行补充。”日前,新蒲新区喇叭镇纪委干部江某某作为主审人,在对虾子镇纪委移送的某案件开展集中审理时,针对性提出整改建议。
新蒲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在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的同时,建立案件集中审理机制,从各镇(街道)纪(工)委各选拔1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组建案件集中审理人才库,轮流到区纪检监察工委案件审理室跟岗协审镇(街道)移送案件,以干代训,不断加大对案件证据材料、定性量纪的学习和掌握,实现区镇两级案件质量同一标准。今年以来,案件集中审理人才库成员共计受理案件7件,已审结5件。
(遵义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zzjs/202305/t20230519_79800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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