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以检察建议守护学生出行安全
发布时间:2023-06-03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武安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大量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的情况展开调查研究,并组织市交通警察大队、市教体局联合召开座谈会,送达检察建议,共同研讨完善校园周边学生道路出行整改方案。
据悉,武安市检察院通过分析2022年以来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发现,不满16周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至案发现场的情况不在少数,更有甚者驾驶电动自行车追逐打闹、逆行、载人。对此,该院实地走访5所学校,发现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情况比较普遍。
为进一步改善学生出行环境、保障出行安全,4月10日,武安市检察院与市交通警察大队、市教体局联合召开交通出行安全治理座谈会。会议还邀请了辖区11所中小学校长参加,共同商讨治理良策。
座谈中,检察官对全市学生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情况进行了解读,各相关行政机关代表针对检察机关查明的事实、自身履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的整改落实等进行了说明和表态发言。
其间,武安市检察院向市交通警察大队送达包括开展综合性治理、多样化法律宣传等内容的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学生交通出行安全专项治理活动走深走实。市交通警察大队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表示,全部采纳了检察建议内容,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和教体局共同开展专项行动,及时组织整改。
按照检察建议,各单位也组织了整改对策专题研究,并积极回复了检察院。目前,各相关部门已达成统一意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杜绝未成年在校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和危险骑行行为;督促各学校切实开展法治教育工作,用足用好各学校配备的法治副校长,利用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家长会等时间,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视频教学等方式,让广大未成年在校学生及其家长直观地感受到交通违法和危险骑行的后果,从源头上进行预防;建立沟通通报机制,交警大队将查处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违法行为通报给学校,告诫教师加强未成年人管理,做好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
“接下来,我们将持续跟踪督促检察建议落实,通过多部门联动、日常监督、以查促改等形式共筑中小学生安全出行路,依托‘检爱·扬帆’未检品牌,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武安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305/t20230522_41462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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