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套小树”套出系统腐败案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宁夏纪委监察网 作者:佚名
基本案情:
纳金东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1987年考入中专学习,毕业后国家分配到乡镇工作,26岁加入中国共产党。在组织的培养下,从一名基层乡镇干部成长为党员领导干部,先后任乡镇副镇长、镇长、党委书记、县直部门局长,多次受到市县表彰。
2013年至2018年,永宁县原林业局组织实施许黄路两侧宽幅林带绿化工程。招标期间,时任局长曹文接受个体承包商钱某某请托,指示该局工作人员向永宁县发改局招标负责人打招呼,帮助钱某某顺利中标该工程。验收期间,施工方钱某某违反招标设计内容,以“大树套小树”形式私自套种大量苗木,增加苗木数量,套取国家资金。原林业局时任局长纳金东、时任副局长王德志收受钱物,工作人员纳玉华等人明知钱某某套种苗木不符合设计标准和要求,仍予以验收核量。决算期间,永宁县原工程预决算审查中心主任李正凯此前多次收受钱某某财物,安排工作人员违规对钱某某私自套种的大量苗木进行决算审查。此案公职人员受贿、收受财物累计31.46万元,造成财政资金损失845.52万元。
2020年11月,经永宁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研究,报请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纳金东开除党籍处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人员曹文、李正凯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永宁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和政务撤职处分;纳玉华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永宁县纪委监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另有9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政务记过处分或问责等处理。个体承包商钱某某涉嫌犯罪同案移送检察机关。
案件剖析:
工程建设领域涉及面广、资金密集、权力集中,历来是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领域。永宁县原林业局组织实施的许黄路两侧宽幅林带绿化工程,自工程招标至验收决算,所有环节参与人员大多数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或职务违法等行为。该工程中,政府职能部门弄虚作假、权力乱用、层层失守。涉案人员枉顾党纪国法,置国家于不顾,上至党员领导干部,下至临时聘用人员,沆瀣一气、串通勾结上演了一出利益交换的“丑剧、闹剧”。
纳金东作为一名有着二十多年党龄的老党员,本该感恩组织,坚定信念,坚守初心,为党和人民事业做出贡献,却顶风违纪、贪图享乐,一步步蜕变沦丧,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
1.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
纳金东放松自我要求,学习上应付差事,思想严重滑坡,生活上贪图享乐,沉迷于各种应酬,将“有人支场子、有人陪着玩”当作成就感,与商人、老板称兄道弟,讲“哥们情谊”,甘于被围猎。正如纳金东在悔过书中写的:“平常的‘哥们’情谊,使我放松了对工作纪律、工作制度的执行标准,我为这些投其所好的人一路绿灯,党纪国法就这样被糖衣炮弹一轰而无。”
2.缺乏敬畏之心,丧失原则底线
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是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的忠实执行者。纳金东却将廉政和纪律说在嘴上、放在纸上,唯独没有记在心上。在他看来,民主决策、重大决策只是走走过场,干工作动动嘴皮子就行。这样的想法促使他在平时工作中随心所欲,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心安理得接受吃请,欣然接纳他人财物。同时,作为部门一把手严重失职,把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当儿戏,工作懒散软、疲牛虚,带队伍放任不管,下属“上行下效”。纳金东在忏悔书中写道:“尤其是工程建设方面,一方面要求干部按原则、规矩办,一方面自己又不闻不问。看似工作安排到位,实际是两张皮、空对空。”“凭汇报干工作,凭人情给工作打分。”
3.枉顾纪律规矩,肆意滥用权力
正确对待和运用权力,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强弱、官德好坏的试金石。纳金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会上讲廉政,背后却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抛在脑后,把自己置身“纪法之外”。纳金东在悔过书写到:“思想上认为老板挣钱了,理所当然由老板来撑面子,老板花点小钱不算啥,形成拉拢腐蚀,岂不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最终使公权力变成利益交换的“筹码”。(永宁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jy/aljs/202103/t20210324_288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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