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区:推动相关部门在工程施工现场设立维权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6-10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满宁 通讯员舒静婷 戴靖媛)“如今工地上有了维权办公室,我们再也不用担心‘讨薪无门’了!”近日,在重庆市涪陵区某在建工程项目的农民工维权办公室内,几名农民工面带笑容,向检察官说道。
2022年,涪陵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开展农民工欠薪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办理孙某等农民工欠薪案件支持起诉时,被一个不起眼的细节引起了注意。“根据人社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相关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持营业执照副本、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在经办银行开立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承办检察官认为,全区建筑工程企业很有可能存在未及时存储保证金等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
经走访调查,该院发现当地部分建筑工程企业的确存在此类违法违规行为,且相关部门未及时履行催缴职责。
今年3月,经检察机关组织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区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缴存工资保证金进行全面检查,3家企业承诺申请开立银行保函并提供相关证明。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全区34个房屋及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施工现场设立了农民工维权办公室,实现区内全覆盖,将维权直通车“开”进建设第一线。
“加强农民工欠薪诉源治理,才能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涪陵区检察院检察长田远未介绍,近年来,该院延伸监督触角,依托“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化履职模式,打好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组合拳”。2021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件105件,帮助追讨劳动报酬68.4万元。
(原标题:维权直通车“开”进建设一线 重庆涪陵:推动相关部门在工程施工现场设立维权办公室)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06/t20230606_6165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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