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浦江:检察建议促法院再审改判 婚内财产获合理分割
发布时间:2023-06-18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妻子提起离婚诉讼,丈夫与妻子达成调解协议,决定由妻子抚养孩子,房子归孩子所有,妻子享有永久居住权。然而,离婚后,丈夫竟发现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
阿健(化名)与阿锁(化名)是自由恋爱,并于2012年登记结婚。结婚前,阿健因交通事故导致精神疾病,阿锁对此知情,并于次年生下儿子小阳(化名)。2017年,阿健被确认为精神残疾三级,监护人为其母亲。
2019年,阿锁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小阳由阿锁抚养,阿健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小阳成年,双方在婚内共同购买的一套房产归小阳所有,阿锁享有永久居住权,一辆轿车归阿锁所有。
阿健的母亲作为监护人,对儿子离婚的事情并不知情,直到儿子搬回乡下老家居住才知晓。她对阿健的离婚调解协议不认同,加上亲戚、邻居们曾说小阳和阿健长得不像,于是,阿健母亲就带着阿健和小阳去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阿健并非小阳的生父。
得知真相后,阿健和母亲立即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重新分割婚内财产。法院认为民事调解书系双方自愿达成,且以维护小阳未成年人权益和稳定社会关系为由,对原审调解书不予再审纠正。
随后,阿健母亲开始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始终没有结果。2021年7月,阿健母子来到浙江省浦江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寻求帮助,受到了浦江县检察院检察官的接待。
“离婚时把房子给小阳,是基于亲子关系的情分,后来竟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我真的难以接受!”阿健向接待他的检察官哭诉道。“我儿子就是傻,才会被人欺负成这样子,老婆没了,钱没了,房子也没了……”阿健母亲情绪异常激动地说。
浦江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承办检察官在前往阿健户籍所在地走访时发现,当地村民对该案不能再审表示无法理解。随后,检察官又找到阿锁谈话,阿锁亲口承认了小阳非阿健亲生。至此,检察官认为,原民事调解书所依据和确认的内容是基于亲子关系,现有证据足以证明阿锁严重违反了夫妻间忠实义务,阿健与小阳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调解结果属于因重大误解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有再审纠正的必要,于是向浦江县法院制发检察建议。
今年4月,浦江县法院采纳了再审检察建议,启动了再审程序,对阿健与阿锁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车辆按照共同财产的总金额进行了合理分割,并对身为残疾人的阿健依法予以照顾。最终,法院判决由阿锁向阿健支付财产分割款68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终于可以松口气了,你们为了我的案子费心了。”日前,阿健专门到浦江县检察院向承办检察官表示感谢。
(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殷明丽)
(原标题:离婚把房子分给妻儿后发现孩子非亲生 浙江浦江:检察建议促法院再审改判 婚内财产获合理分割)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06/t20230614_6174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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