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山:对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你村有41.8平方米左右的基本农田被人为填埋,破坏了种植生态,损坏了集体权益,为强化问题整改,提出如下建议……”近日,浙江省江山市双塔街道监察办负责人到该街道陈村村,当面宣读今年第1号监察建议书,要求该村严格落实国家农田保护政策,及时督促恢复被破坏的耕地,防止类似事件发生。村委主任接过监察建议书后,郑重表态将按规定时限落实整改。
当面宣读、当场签收、当即表态,监察建议书送达整个过程庄重严肃。仪式感的背后,与江山市纪委监委出台的《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工作实施办法》密不可分。
为有效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作用,今年以来,江山市纪委监委修订出台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实施办法,对纪检监察建议的内容、送达、跟踪督办、验收评定及考核问责等13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通过跟踪回访、督查通报、约谈问责、验收评价等方式,江山市纪委市监委对建议书承办单位全程督办、跟进验证,联系纪检监察室视情及时介入、联合督办,以制度是否完善、问题是否解决等指标检验整改实效,真正把闭环监督做深做实做细,避免“纸面落实”。
日前,驻江山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根据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向江山市某单位党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该单位党组收到纪律检查建议书后,未按要求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对纪律检查建议书指出的部分问题未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存在超期回复办理结果问题。江山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该问题,责令该单位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就相关问题重新进行整改,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后该单位党组通过开列整改清单、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等举措,将建议书指出的问题一一整改到位。(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jcfc/202103/t20210317_2380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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