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检察官上门“和解+听证”解开申请人心结
发布时间:2023-07-12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长达十余年的纠纷,历经三级法院审理的10余次诉讼,历时久远的矛盾究竟该如何化解?近日,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检察官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上门“和解+听证”,把矛盾化解在申请人家门口。
2022年7月,胡某因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向慈溪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申请监督,“我认为村经济合作社与我签订的土地征用协议不能作数,而且我的承包权证一直在我手里,那就证明我的地还是归我使用的。现在我请求检察机关监督,撤销法院确认土地归村经济合作社管理使用的民事判决。”胡某说。
收到监督申请后,该院民事检察官第一时间调取了胡某涉及的十余起诉讼案卷材料,发现本案应追溯到十多年前。当时,因村里规划发展需要,胡某与村经济合作社签订了土地征用协议。后胡某觉得发放的补偿款较少,应提高补偿标准,便不愿领取已发放的补偿款,承包权证因此也未及时上交。双方在补偿金额上的分歧,导致胡某在十余年间久诉不止,不仅让矛盾愈结愈深,更极大浪费了司法、行政资源,也影响到胡某的正常生活。
“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不能因为胡某一直持有土地承包权证,就否认承包地已被征用和补偿款已发放的事实,但我们也要倾听群众的诉求,坚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承办检察官认为。
于是,检察官决定赴胡某所在村开展实地走访,从中寻找解决矛盾的突破口。在走访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胡某年迈的母亲突发脑出血,需要长期治疗,而胡某作为唯一赡养人因土地被征用,又无其他稳定收入,难以负担巨额的医疗费用。考虑到胡某家庭确实存在困难,检察官出面与当地政府协调,为胡某向村里争取适当的家庭补贴,还努力为其家庭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同时,检察官向胡某耐心解释国家征地补偿政策,经过长时间努力,使胡某的态度慢慢发生了转变。
为了促成和解,检察官决定将听证会开到胡某“家门口”。听证会邀请了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以及律师作为听证员。听证会上,双方围绕各自诉求、土地纷争难点、补偿政策等进行详细陈述,听证员们分别就双方诉求释法理、讲道理、明情理。经过沟通调解,胡某与村合作社达成了和解协议,他表示愿意接受原来的补偿方案,并及时将其土地承包权证上交给村里。
听证会后,胡某主动提交撤回监督申请书,持续十余年的矛盾终于得以化解。
(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贾文琴 马璐琪)
(原标题:因地而起的纠纷终和解 浙江慈溪:检察官上门“和解+听证”解开申请人心结)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06/t20230628_6189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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