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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孟州:辛苦打工钱讨回来了

发布时间:2023-07-2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王立朋)“我们是河南省孟州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我们已经找到了你和你朋友当初打工的饭店老板,你们可以到检察机关再次申请支持起诉。”检察官的来电让原本已经放弃维权的未成年人尚某又重新燃起了希望。

  2022年4月,尚某、仝某(均为17周岁)受高某所雇,到一家饭店打工。后因饭店经营不善,高某拖欠二人工资共计6000余元。同年8月,尚某、仝某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情况。但是,因为该饭店已停业,无法找到经营者,二人的工资问题难以解决。二人决定起诉高某,并于2022年11月9日向孟州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受理申请后,检察官意识到这不只是简单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更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遂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查,该饭店法定代表人为刘某,实际经营者为高某与杨某,但刘某、杨某消失不见,饭店的合作协议也被杨某藏匿。办案组遂从高某入手,在调查期间极力促使高某与尚某、仝某达成和解。但是,高某认为尚某、仝某的工资应由刘某、杨某与自己共同承担,拒绝签署和解协议。无奈之下,尚某、仝某撤回了支持起诉申请。

  此后,检察官一直难以释怀。今年3月,高某在街上偶遇刘某,遂及时告知检察官。根据高某提供的线索,检察官找到了刘某,第一时间引导尚某、仝某再次申请支持起诉。

  日前,尚某、仝某以涉案饭店、刘某、杨某及高某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孟州市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最终,法院判决尚某、仝某胜诉,二人终于得到了应得的劳动报酬。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07/t20230720_6220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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