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让庭审观摩“活教材”释放风清气正新效应
发布时间:2023-08-06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从两年前开始沉迷于网络赌博后,我就走向了腐化蜕变,一步错、步步错,我愧对组织多年培养,想想家中70多岁的父亲和2岁的儿子,我悔不当初……”被告人席上,施某某声泪俱下。
“看见曾经每天一起工作的同事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我的心情非常沉重。在此之前,我从未想过他会犯出大错。由此可见,培养一个健康的兴趣爱好对党员干部来说多么重要。今后,我一定时刻警醒自身,不放松自己、触碰底线。”剑川县卫生健康局职工小杨在参加庭审观摩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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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推动全县警示教育在“走形”更“走心”的同时,更具针对性、精准性,剑川县纪委监委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和案发单位职工到县人民法院进行庭审观摩,以看得见、听得着的方式,将一名年轻干部廉政防线崩塌的后果淋漓尽致地展现在大家面前,让庭审观摩的干部真切地感受到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零距离”接受法纪熏陶。
此次庭审案件是县卫健局财务人员施某某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
庭审现场,审判庭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及辩论,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最后该案虽然没有当庭宣判,但施某某的所作所为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他也用自己“血的教训”,为大家上了一堂身临其境的“警示课”“业务课”。
“我是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同时又是一名财务工作者,我将以‘身边人’的警示教育为鉴,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在思想上崇廉向善,在行动上自律自警,坚持原则立场,严格按程序、按规矩办事,把好单位财务关,做好财务人员表率。”该县纪委监委财务人员说道。
“今天观摩了职务犯罪的庭审,见证了控辩双方举证及辩护的过程,让我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程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我今后开展案件审理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将持续加强对纪法知识条款的学习,严格审核承办部门移送的案件,把好案件质量关。”案件审理室新进干部在观摩庭审后表示。
该县纪委监委在严格按照“分批分次、全员覆盖”要求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的同时,积极探索全县廉洁教育与警示教育同向发力新模式,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弘扬良好家风家训、组织案发单位与纪检监察干部一同庭审观摩、推进清廉单元建设等方式方法,浚其源、涵其林,养正气、固根本,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
“这次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一同观摩庭审,我不仅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神圣不可侵犯,同时也感受到了纪律规矩的不可逾越,这是一次振聋发聩的警示教育,也是一次发人深省的法纪教育。”县卫生健康局另一名职工感慨道。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持续探索新方式方法,在严格执行纪法规定、维护纪法权威、筑牢纪法防线的同时,更加注重个人廉洁自律意识的培养和全域清风正气的涵养,以实际行动赢得广大党员群众的认同和支持,更好地实现法纪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赵雪 || 责任编辑 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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