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繁森:勿以恶小而为之
发布时间:2021-04-06 来源: 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作者:佚名
孔繁森酷爱读书,在他的案头常摆着一部西晋陈寿所著的《三国志》,其中有一句话被他用钢笔深深地划了一道线,那就是著名的“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既是他的座右铭,也是他给家人留下的好家风。
1975年,孔繁森任聊城地委宣传部副部长。这一年的冬天,聊城长途汽车站管宣传的工作人员李保林正在进行安全检查,正好碰见了准备回堂邑探亲的孔繁森。因为工作关系,二人早就是熟人了。
李保林看到孔繁森正准备上车,就埋怨说:“老孔,你怎么又自己排队买票,你打个电话,我给你留一张嘛,省得你大冷天还跑过来买票。”
孔繁森笑着说:“我自己回家看老人,又不是出门办公事,怎么能搞特殊呢。”
正说着,车上传来一阵哭声。原来是一位老人要到邯郸去看儿子,没想到把车票弄丢了,要买票已经来不及了。孔繁森听到,立刻把自己的位置让给老人,还帮老人补了从堂邑到邯郸的车票,自己却下了车。
孔繁森不仅对自己严格要求,对亲戚和子女也是一样。
1981年,孔繁森从西藏回到山东,担任莘县委副书记。他刚开始工作没多久,就有一位老家亲戚找上门来,想让孔繁森给批个条子,从公家的木材仓库里拿出半方平价木材,准备给新婚的儿子打点家具。
孔繁森听后,思考了一下,十分认真地对来人说:“不是我不帮忙,只是这木材都是国家计划内的,我虽然是县委副书记,但是我也没权力随便去动公家的东西啊。”
亲戚听了有点不高兴:“繁森,你现在好歹也是一个副书记,这点事都办不了?”说完,气呼呼地坐下了。
孔繁森一边示意来人喝水,一边诚恳地对他说:“不是我办不了,而是我不能办。正因为我随便写个条子就可以弄出木材,所以我才不能写。当共产党的官,好事一定要带头去做,违反纪律的事一定不能做。”
说完,孔繁森从兜里掏出了300元钱塞过去:“亲戚结婚,我也不能没什么表示,这300块你拿着,算是我的贺礼了,不够的话打个电话过来。但批木材这事我真不能办,谁让我是一个共产党员呢。”
孔繁森的儿子孔杰还记得一件事:有一年,为了监督儿子孔杰好好读书,孔繁森把儿子从老家聊城接到了莘县,在自己身边读书。
有一次,孔繁森工作之余准备检查孔杰的作业,当孔杰把作业本递过来的时候,孔繁森发现本子上写着“工作记录”四个字。
他立即严厉地问道:“这本子你从哪里弄来的?”
“是财务室的会计送给我的。”
听到这里,孔繁森十分严肃地对孔杰说:“公家的东西我们一分都不能沾,如果从小就占公家的便宜,长大恐怕是要当贪污犯的呀!你没有笔记本,我给你买,以后不许你再拿单位的笔记本、铅笔什么的!”
孔繁森担任领导干部期间,经手的项目钱款数以百万计,但是他从未私自动过一分钱。他的侄子结婚想找他买凭票供应的自行车,亲戚找他买平价化肥,外甥复员回乡找他安排工作……他一件事都没答应过。
他有很多亲戚在农村,可是他没有利用权力给任何一个人办过任何违反规定的事情。就连爱人的工作,他也没有利用权力去关照。
孔繁森的爱人根据政策进城后,先安排在粮店,后来又进了印刷厂当工人,天天和污染极大的油墨、铅粉打交道。可是直到孔繁森去世,他的妻子也没有调动工作。
孔繁森用他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座右铭,更是为家中带去了这一值得传承的好家风。正如孔繁森所说的那样:“我们共产党员应该廉洁自律,拒腐蚀,我们应该像冰山雪莲一样高洁、纯贞、壮美!” (吕春阳 撰稿 摘自《老一辈革命家和先进模范人物好家风故事集》)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ztjc/jf/202104/t20210406_8016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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