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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开展澄清正名 为干事者打气撑腰

发布时间:2023-08-20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经调查核实,关于梁某的有关举报与事实不符,现予以澄清,希望梁某能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消除思想顾虑,积极工作……”近日,扶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到新宁镇人民政府为受到不实举报的镇干部梁某澄清正名。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收到关于对梁某的实名举报线索,反映其在土地征收工作中暗箱操作、大量敛财等问题。

  

  接到举报后,该县纪委监委按照工作程序,组织人员启动核查工作,通过调取材料、走访村民、与相关人员谈话等方式开展核查,确认该问题属于失实检举控告。

  

  为帮助梁某卸下思想包袱、重振信心,消除负面影响,该县纪委监委在调查结束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澄清正名会,通报调查核实结果,还原事情真相。

  

  “在得知自己被举报后,我感到委屈,很长一段时间工作都没有干劲,非常感谢组织及时帮我澄清正名。”澄清正名通报会结束后,梁某如释重负,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更好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关心和信任。

  

  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为实干者护航,通过常态化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主动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清除顾虑,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为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全链条澄清正名工作机制,坚持“分级负责、谁核实谁澄清”的原则,对经过纪检监察机关核查认定为检举控告失实、诬告陷害、有必要予以澄清的,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及时为受到失实信访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帮助想干事的干部除影响、增底气、鼓干劲。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3件5人。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在澄清正名后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主动倾听澄清对象的思想认识及表态,引导其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群众监督,同时做好组织关怀工作,加强与澄清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沟通,联合组织部门保障被澄清干部在提拔任用等方面不受影响,鼓励他们继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扶绥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0814/gxjjw64d9f961-1840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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