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民声民意 > 正文

湖北大冶:积极化解心结促成朋友双方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23-08-27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杨凌烽 杨运红)近日,被湖北省大冶市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感慨万千:“这次经历如同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教会自己要珍视友情,友谊的小船不能说翻就翻。”

  2022年1月1日,黄某欲向好友卢某要回7.56万元借款准备作彩礼,不料在讨债过程中与卢某和卢某母亲发生争议,黄某一时冲动将卢某母亲推倒,致其轻伤。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至大冶市检察院。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黄某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愿意放弃对卢某的全部债权,作为对卢某母亲的人身损害赔偿,检察机关决定作不起诉处理。但是,卢某母亲不肯原谅黄某。

  为了化解卢某母亲的心结,办案检察官仔细分析案情,找到了卢某母亲的心结,因为黄某从未向其真诚道歉,卢某母亲担心会遭其报复。

  症结找准了,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检察官向黄某释法说理,帮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及给卢某母亲造成的伤害。同时,向卢某母亲通报案件进展、黄某的思想变化,以及此前黄某借钱帮助卢某解决资金周转难题等,都说明两人的友谊难能可贵。在该院组织的公开听证会上,黄某诚恳地表达了对卢某的歉意,深鞠躬向卢某母亲道歉,并保证绝对不会实施报复行为。卢某母亲表示原谅黄某的行为,卢某和黄某当场握手言和。

  (原标题:友谊的小船不能翻 湖北大冶:积极化解心结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08/t20230825_62608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