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十条措施激励驻村干部苦干实干奋勇争先
发布时间:2023-09-03 来源: 南海先锋网 作者:佚名
近日,东方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在乡村振兴中苦干实干奋勇争先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从政治激励、提升能力、松绑减负、严明纪律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出十条具体措施,激励激发驻村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员主动融入基层,实干担当作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坚持政治激励与典型带动并用,让驻村干部“敢想更敢为”。《十条措施》提出,坚持在乡村振兴一线培养使用干部,对在考评考核和重大任务中表现优秀的驻村干部,优先给予提拔使用和发展入党。对事业单位选派的工作队员,驻村经历等同于专业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加大从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中选树典型力度,大力表彰苦干实干、奋勇争先的驻村干部,推动驻村干部见贤思齐,力争上游。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支持鼓励驻村干部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开拓进取、大胆尝试,切实激发驻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坚持纪律约束与人文关怀并举,让驻村干部“驻身更驻心”。《十条措施》规定,驻村干部驻村任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做到吃住在村、工作在村。强化纪律约束,明确违反驻村纪律的四大情形,对在各类督查检查中发现存在驻村“走读”、擅自脱岗、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的,分级分类给予问责处理,推动驻村干部严守纪律、积极履职。加强人文关怀,派出单位每年要组织驻村干部开展一次体检,定期跟踪了解驻村干部的身体和心理状况,帮助驻村干部解决好工作生活和家庭的困难问题。乡镇党委要常态化开展“向组织说说心里话”活动,帮助解决合理诉求,主动为驻村干部排忧解难。
坚持基层减负与能力提升并重,让驻村干部“善做更善成”。《十条措施》明确,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考核事项和优化考核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表格填写、材料报送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让驻村干部把时间和精力用在服务群众、推动乡村发展上。采取“大小班”培训、外出考察学习、工作例会学习等方式,对驻村干部进行全覆盖轮训,不断提高驻村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建立乡村振兴工作队“结对帮扶”机制,让“先进”工作队和“后进”工作队结成帮扶对子,采取“强帮弱”“大带小”的方式,着力推动“后进”变“先进”。
坚持规范管理与强化保障并行,让驻村干部“见行更见效”。《十条措施》要求,充实市乡(镇)两级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工作力量,加强驻村干部的管理考核、监督问效工作,大力惩处“躺平式”“走读式”的驻村干部。落实“两单三联四帮”工作机制,派出单位主要领导要定期到派出干部驻点村庄调研、听取汇报、谈心谈话,定期帮助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强化驻村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员责任捆绑,明确驻村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工作队员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推动形成驻村帮扶合力。全力保障好驻村干部工作经费、生活补贴和休息休假权利,改善驻村工作生活条件,让驻村干部安心驻村、舒心工作。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Cg3PnhUvUm1nh97gQ-wWUA
原文链接:https://www.nanhaixf.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new_show&id=28254&lid=43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