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建设 > 正文

云南:组织州(市)院检察长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23-09-0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刘呈军)近日,云南省检察院组织全省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到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并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作廉政谈话。谈话指出,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凝聚共识,认清形势、扛牢责任,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检新部署新要求,始终保持政治清醒;要直面从严治检方面存在的问题,把全面从严治检贯穿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履职办案和队伍建设全过程;要压实责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检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落实落细,深化“清廉云南”和清廉机关建设,充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检。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08/t20230828_62629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