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邓建华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3-09-03 来源: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原郴州银保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邓建华(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郴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8月31日,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邓建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s://www.hn.jcy.gov.cn/xwfb/qwfb/gg/202308/1697086146883878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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