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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对市委11个巡察组开展专项督导

发布时间:2021-04-09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近日,哈尔滨市突出边巡察、边培训、边督导的工作模式,优化方式、统筹安排,对市委第十一轮巡察11个巡察(督导)组开展专项督导,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跟踪指导,助推巡察赋能增效。深入各组把提升巡察规范化水平作为督导指导的重点来抓,加强对查找问题、深入了解、线索研判和底稿归档等各环节指导力度,助推巡察工作质效双提。明确巡察信访工作的要求,规范信访受理程序,做好信访举报的接收和信息管理工作。强化线索研判,对一些重要事实和关键疑点进一步了解深挖,全面梳理、防止遗漏,严格程序、规范处理。把巡察问题底稿制度落到实处,做到事实清楚、内容真实、手续齐备、材料完整、结论严谨,保证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传帮带学,能力建设协同发力。坚持把巡察工作督导和巡察业务培训有机结合,切实放大“查”的效果、“改”的动能。一方面,安排市委巡察办业务处室负责人重点做好传帮带,通过巡中培训、跟踪指导等方式,帮助各组把握巡察规范要求,准确发现问题,提升业务能力。另一方面,集中召开督导培训会,增设巡察业务解析环节,结合巡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巡察信息化建设和档案规范化等业务性较强的内容,深入解读,并针对前一阶段反馈的问题进行集中答疑,达到以学促改、以学促进的效果。

  深督细查,狠抓自身纪律监督。要求各巡察组严守巡察工作纪律、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决不允许干涉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对巡察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提醒,问题严重的要予以清退。同时,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扎实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确保巡察工作安全进行。(哈尔滨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冯国刚)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yaowen/202104/t20210406_239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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