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宣州:发挥协作优势 做实做细“关键少数”监督
发布时间:2023-10-15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报告‘三资’管理、承包承租、投资兼职等有关事项……”日前,宣城市宣州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协作区有关负责人在周王镇红洋村开展监督工作时,对村“两委”干部明确提出要求。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监督治理体系,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探索依托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以下简称“协作区”)这一平台,聚焦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等情况,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采取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协调贯通等举措,力求实现“1+1+1>3”的整体效果,着力将协作区打造成监督基层“关键少数”的前沿阵地。
同时,该区还建立“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的片区协作机制,将“关键少数”作为每月开展政治监督的重点监督对象,月初由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制定监督清单,指导协作区对片区内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小微权力”运行、基层减负等情况开展专题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交办,并跟进督促整改,严格落实监督工作“闭环式”管理。今年以来,各协作区共开展11轮督查,通报问题16起,14个单位党委(党组)作出深刻检查;紧盯乡镇(街道)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2次,发现并整改相关问题21起。
此外,各协作区充分发挥“不走的巡察组”作用,积极参加巡察整改“四方会审”“三方督导”联席会议,将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纳入协作区日常监督内容,推动联动发力、优势互补,持续释放监督叠加效应。
“针对孙埠镇党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我们先后开展了4次督查,并指导出台《限额以下工程建设及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等9项管理制度,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第一协作区专职副主任秦翀介绍说。
据悉,各协作区适时对镇、村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亮点特色和突出成效,分析研判本单位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并将问题整改情况和“一把手”表态落实情况列入日常监督清单,持续跟踪督促问效。截至目前,5个协作区针对“关键少数”开展谈心谈话46人次,指出并整改问题91个。(宣城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zzrs/p/1144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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