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丹寨:澄清正名为实干担当者撑腰鼓劲
发布时间:2023-10-15 来源: 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作者:佚名
“经调查核实,关于反映李某某向村民索要危房改造辛苦费问题的举报内容失实,现予以澄清。希望李某某同志能放下思想包袱,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工作……”近日,黔东南州丹寨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扬武镇扬颂村调解主任李某某公开澄清正名。
此前,丹寨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李某某在担任扬武镇羊颂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存在损害群众利益、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经分析研判后,迅速启动调查程序,经全面核查该问题属不实举报。为消除负面影响,保护干部的积极性,县纪委监委为李某某澄清正名。
澄清正名是关爱保护干部、激励担当实干的重要措施。今年以来,丹寨县纪委监委坚持将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作为净化信访举报环境、提振干部作风的重点工作,通过灵活采取会议澄清、书面澄清、当面澄清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今年1-8月,已为3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
为防止“一澄了之”,县纪委监委在及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的同时,认真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采取到澄清对象的工作单位、党支部、家庭等了解澄清对象的工作表现、思想状况、生活状态等情况,适时开展回访,倾听澄清对象的心声,并及时向其所在单位组织反馈存在的困难与困惑,消除疑虑和后顾之忧,积极鼓励其干事创业的信心。
此外,为引导群众正确行使举报权利,县纪委监委通过印发信访举报宣传册,明确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举报途径,以及检举控告信撰写要点、检举控告人权利义务、诬告陷害行为处置等内容,利用国家宪法日、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监督检查等开展信访宣传,现场进行答疑解惑,引导群众依纪依法、公正理性、实事求是反映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丰富澄清正名形式,按照‘谁办理、谁澄清’的原则,从查处机制、澄清机制、保障机制等方面保障澄清正名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让监督执纪既有力度也有温度。”丹寨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zzjs/202309/t20230925_824785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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