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以“一月一学习重点”夯实审查调查履职本领
发布时间:2021-04-12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对收集在案的证据进行梳理分析,以外调取证所获信息助力内审讯问方向,以内审所获信息找准外调取证重点。”近日,南宁市纪委监委第十一审查调查室的小方在其所在科室刚刚结束的一月一学习重点”活动上,主动交流了关于打造多维协作办案模式的思考。而前几个月刚刚加入纪检监察队伍的他在查办案件时还有不少生疏和疑问之处。
新进干部对工作的快速熟悉离不开南宁市纪委监委对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高度重视。去年以来,我们全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清廉型‘四型’纪检监察机关,在各部室、各党小组开展一月一学习重点”活动,以学习促进业务提升,以业务发展体现学习成果。”南宁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负责人介绍。
在一月一学习重点”活动中,审查调查室主任每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月学习主题,精心挑选学习内容带头领学,对学习重点逐字逐句分析,引导部室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带着问题、带着思考去学。采取案例剖析教学研讨的形式,由具有丰富经验的审查调查干部条分缕析以往查办案件中质量较好以及质量欠佳的案例,强化新进审查调查干部对调查谈话、证据收集、调查措施使用等环节的理解运用。
学习活动尤其注重研讨环节,深入查找干部在办案程序、技巧、处置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对存在的难点、疑点、盲点问题逐项研究,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能力。
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到哪里,学习活动就覆盖到哪里。在留置点办案的干部也充分利用业余时间、零碎时间开展自学,撰写学习笔记,保证与机关学习教育同进度。过去大家都习惯各自埋头办案,交流比较少。通过‘一月一学习重点’活动,不仅能学习理论知识,还能总结分享好的办案经验,增强了查办案件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南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南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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