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铜官:用好容错纠错机制 让实干者敢担当愿作为
发布时间:2023-10-22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该情况可以适用《关于推行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对相关责任人从轻处理。”
“感谢组织包容我在工作中的失误,帮助我卸下心中的包袱,今后我会一如既往全身心投入工作,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期望!”日前,铜陵市铜官区一名干部在接受谈话提醒后深有感触地说。
近年来,铜官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充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让想为者敢为,营造宽容失误、敢于担当、锐意改革的干事创业良好环境,最大程度地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该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出台《关于推行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暂行办法(试行)》,明确可予以容错情形和免责、减责情形,推动容错纠错工作落地施行,为精准有效开展容错纠错提供科学的“操作指南”。在此基础上,制定《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办法》,对失实控告澄清对象的适用条件、方式、程序等做出规定,加强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等工作的后续追踪。
容错有底线、纠错是关键、改正是根本,铜官区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鼓励引导受处分和被诬告陷害人员能够轻装再出发。一方面支持和鼓励单位或个人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勇于作为、锐意进取,为敢干的“开绿灯”“兜住底”,充分运用容错纠错;另一方面,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为受到错告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同时把关爱回访作为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的有力抓手,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关心激励,对受处分人员做到应访尽访。(铜陵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zzrs/p/11446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