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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搭建历练平台 展现“青橙”魅力

发布时间:2023-10-2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从开展青年理论学习,到设置‘习言习语’学习墙,再到设立‘滕检青橙’论坛,滕州市检察院将‘学习文化’融入‘检察文化’,催生善学新风。”不久前,山东省滕州市10余家市直单位和企业代表到滕州市检察院参观,感受“青橙”魅力。

  “青”代表青年,青涩,寓意青出于蓝(检察蓝);“橙”代表成长、成熟、成才,橙黄色还象征成功、成就、收获,寓意青年干警在学习中不断成长;“青橙”寓意青年干警由青涩逐渐走向成熟、收获成就。

  “2023年初,该院党组提出结合滕州‘善学’文化地域特色,以青年成长成熟成才为主线,搭建学习历练平台,帮助年轻干警实现由‘青’到‘橙’的转变,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培育高素质人才。”谈到“青橙”品牌建设的初衷,滕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浩介绍,该院将“青橙”品牌建设纳入检察工作一体化推进,让“青橙”文化根植于心、深化于行。

  为加快青年检察人员快速成长,该院以模范机关创建为载体,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设立4个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建立学、研、练、赛系统学习机制,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实行“2+1”传帮带机制,导师由1名党组成员或支部书记与1名业务骨干担任,共同指导1名青年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提升。

  该院定期开展党建与业务融合研讨,引导青年干警自觉将党的要求落实到办案实践。该院每季度举办论辩赛,激励干警在常态化比拼中领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深刻内涵。该院今年办理的袁某贩卖、制造毒品、洗钱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依法严惩毒品犯罪 强化禁毒综合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

  该院将业务学习列入支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在每月的主题党日开展案件“双讲”活动中,青年干警结合办理的案件,既从政治上看,讲办案“三个效果”,又从业务上看,讲“三个善于”,有效提升干警自身综合办案能力。今年以来,在“青橙”学习文化的涵养下,善学新风已在滕州市检察院徐徐吹开,涌现出全省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双料”标兵,全省十佳公诉人等一批先进典型。

  (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李复兴)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10/t20231020_6311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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