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永清检察院:持续推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23-11-11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在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中,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检察院持续推动县域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引导全县14个乡镇(区、办)依规整改,截至目前,共整治复耕永久基本农田3000余亩。
长期以来,受到粮食生产效益低、农村劳动力短缺、水利设施不完善等历史因素影响,永清县域内形成了一定程度的耕地“非粮化”问题,其中别古庄镇数百亩基本农田一度转为林地,用于种植毛白杨等经济林木,影响粮食安全,损害了国家利益。
图为廊坊市永清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在田间实地调查。
今年3月,永清县检察院通过走访相关部门了解到基本农田转出问题线索。后经商请永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取了基本农田矢量数据资料,通过实地调查、无人机航拍、邀请特聘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等手段,核实别古庄镇500余亩基本农田上种植着毛白杨等经济林木。后该院办案人员走访当地承包土地农户20余户,了解到由于近年种植农作物收入低、水利设施不健全等原因,导致种植毛白杨等经济林木耕地“非粮化”问题的发生,同时相关农户也表达了愿意配合退林还耕的意愿。
图为廊坊市永清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在田间现场收集水样。
针对以上情况,永清县院成立了检察长任组长的“基本农田保护公益诉讼办案团队”,于2023年5月6日立案。5月11日,永清县院组织县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别古庄镇政府、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召开磋商座谈会。建议相关单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和主体责任,及时高效完成整改工作,同时解决好农民复垦复种中存在的灌溉问题。5月26日,别古庄镇500余亩“非粮化”基本农田全部整改到位,达到复垦复种标准。永清县院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对涉案地块的粮食作物耕种和灌溉设施建设进行了技术指导,帮助农户种植上山芋和玉米,有力保证了将“粮田”高标准建设成“良田”。
为持续推动县域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该院向县自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发“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考核和动态监管长效机制”等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采纳建议,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纳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力度,实现全面动态管理。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311/t20231106_600884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