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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旁听庭审提能力

发布时间:2021-04-14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近日,伊犁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组织相关部室纪检监察干部到伊宁市人民法院旁听伊宁市住建局原党委书记、副局长崔某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庭审,现场观摩聆听了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发表的辩论。该州通过组织旁听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整个庭审过程,变庭审现场为“业务课堂”,让纪检监察干部从“幕后”走到“台前”,现场学习发问、举证、质证、认证以及围绕争议焦点展开的法庭辩论,“零距离”体会职务犯罪案件以审判为中心的取证标准。

  “没想到自己做的笔录、收集的证据如此重要,容不得有半点瑕疵。一旦笔录有漏洞、证据出现瑕疵,在庭审中就不会被采用,我们所做的一切就可能前功尽弃。”谈及全程观摩庭审的收获,参与该案件查办的纪检监察干部在讨论时谈出了自己的感受,“通过旁听庭审,面对律师和被告人提出的质疑,我也对自己查办的案件进行反思,还有哪些环节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严把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做到案件程序合法,证据环环相扣。”

  “从证据展示到质证认证再到法庭辩论,这种‘零距离’全景式的现场庭审教学,体验庭审环节、熟悉审判程序,对证据的运用掌握更直观、更有效,能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的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提高收集、固定、运用证据的能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伊犁州纪委纪委审理室主要负责人说。

  据了解,旁听庭审结束后,该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深度评案”分析会。案件主审人员认真总结了存在的疏漏与薄弱环节,并举一反三、认真反思,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同时,结合案件质量开展自查工作,把案件摆上桌面,进行集体交叉评案,分析案情和办案流程,评析法法衔接,从取证到运用展开探讨,不断增强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提升审核把关能力,通过旁听庭审促进执法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提高收集、固定、运用证据的审核把关能力,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水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该州纪委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伊犁州纪委监委刘志海|责任编辑 麦尔旦·吐尔孙)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0-1498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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