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制定清单 推进派驻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发布时间:2021-04-15 来源: 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是中央纪委、省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要求。作为落实之举,陇南市纪委监委今年将以派驻监督责任清单为指导,让派驻监督规范有序开展。
近日,陇南市纪委监委制定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清单,从政治监督、主体责任监督、对一把手监督、日常监督和监督保障等五个方面对派驻监督工作作出详细规定,促进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更好地履行派驻监督职责,有效提升派驻监督质量。
政治监督重点突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以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方面情况的监督。
主体责任监督重点突出各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明确要求各党组(党委)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组(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每半年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廉政谈话。
对“一把手”监督重点突出对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末位表态制,带头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廉洁从政从业以及严格约束自己、坚持道德操守,带头培育良好家风,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的监督。
日常监督重点突出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整改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执行纪检监察建议和纪律处分决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等情况的监督。同时规定每半年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状况进行1次分析研判,对领导班子成员开展1次约谈。
监督保障重点从情况通报、重大问题报告、问责处理、考核量化等方面专门作出规定。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或市管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市纪委监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向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提出问责建议,并督促落实。(供稿 王铭 编辑 张莉)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0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