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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杨德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发布时间:2021-04-16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杨德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丹东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杨德顺简历

  杨德顺,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辽宁锦州人,1980年5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1980.05--1985.03锦州市一建公司会计

  1985.03--1985.06锦州市农电局会计

  1985.06--1988.12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88.12--1993.12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助审员

  1993.12--1996.01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审判员

  1996.01--1997.01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

  1997.01--1998.01义县大定堡乡党委副书记(挂职锻炼)

  1998.01--1999.07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

  1999.07--2002.03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2002.03--2004.12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2004.12--2005.01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2005.01--2008.08义县人民法院院长

  2008.08--2011.12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2011.12--2013.01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2013.01--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辽宁省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lsc/system/2021/04/16/0300824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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