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杨德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发布时间:2021-04-16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杨德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丹东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杨德顺简历
杨德顺,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辽宁锦州人,1980年5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1980.05--1985.03锦州市一建公司会计
1985.03--1985.06锦州市农电局会计
1985.06--1988.12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88.12--1993.12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助审员
1993.12--1996.01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审判员
1996.01--1997.01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
1997.01--1998.01义县大定堡乡党委副书记(挂职锻炼)
1998.01--1999.07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
1999.07--2002.03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2002.03--2004.12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2004.12--2005.01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2005.01--2008.08义县人民法院院长
2008.08--2011.12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2011.12--2013.01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2013.01--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辽宁省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lsc/system/2021/04/16/0300824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