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纪委监委:落实“三举措” 推动“大整改”
发布时间:2021-04-16 来源: 西藏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日喀则市纪委监委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一项全局性的重大政治任务,压实整改责任、细化具体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努力推动纪检监察系统巡视整改做深做实。
确立“方向标”,部署跟进抓整改。深入学习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整改方案,不断提高巡视整改的自觉性和紧迫性,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深入分析、研究梳理其中纪检监察机关存在的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既要整改巡视反馈问题,还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不断挖掘问题背后存在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及时补齐短板、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市纪委主要领导每半月调度一次巡视整改工作,听取相关部门汇报整改进展,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整改任务。
落实“责任制”,传导压力抓整改。及时成立市纪委监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负首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全面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派专人负责巡视整改的日常协调、督促办理、总结报告等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制定“任务书”,逐项销号抓整改。制定印发市纪委监委《关于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反馈问题逐个逐项进行研判,认领4大类21项整改任务,细化59项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并由市纪委巡改办进行跟踪督办,挂图作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每周向市委巡改办汇总报送整改推进情况,确保真改实改、取得实效。(日喀则市纪委监委 李婷婷/责任编辑 次旦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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