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巡察收“租”记
发布时间:2023-12-18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感谢巡察组解决困扰了我几年的问题,现在我做生意很安心,生意也越来越红火了。”近日,面对回访的扶沟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刘晓燕,练寺镇村民尹某由衷地说道。
事情还得从2023年4月6日开始的县委第五轮巡察说起,巡察组在查阅县交通运输局财务资料时发现,对外出租的练寺镇客运站临街房屋2020年后没有收缴租金记录,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通过进一步了解,原来,2008年因市场原因,练寺镇客运站停止运营。为盘活闲置资产,时任局领导班子经研究,将其租给练寺镇村民闻某经营,租期20年,年租金5000元,每四年缴纳一次。2020年12月,在县运管局催要2020-2024年租金时发现,闻新强已私自将房屋转租给同村村民尹某,而尹某以已足额交给闻新强房屋租金为由,拒绝再次缴纳。因当事人闻某已去世,其妻子一问三不知,造成双方相互扯皮、租金长期未收缴的局面。
了解情况后,巡察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组务会,专题研究分析,讨论对策。决定采取两手措施,一是向县交运局党组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督促他们提高政治站位,担负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定专人跟进协调,积极主动解决问题。二是主动接触承租方,讲清利害关系,消除他们之间的隔阂,做双方沟通的桥梁。经过巡察组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县运管局与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补充协议,尹某也主动补缴了拖欠的2万元租金。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巡察就是要聚焦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打通实际工作中的堵点、难点,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县委巡察办负责人如是说。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hnxsxc/xcgz/xchgs/article580d9f18f76c4a9fa38e2b0d51c0564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新乡高新区:坚持巡察为民 温暖群众心坎
- 下一篇: 鲁山县:“迟到”的村集体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