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债"岂能这样还?
发布时间:2023-12-18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本来给村里装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件好事,而我却因为一点‘人情往来’被处理,真是悔不当初啊。”谈起自己违规帮助他人承揽工程,导致今年4月被处理一事,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赤柯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叶某洪懊悔不已。
事情要从2022年11月衢江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廿里镇及其所辖行政村开始说起。巡察组查阅赤柯山村相关台账资料时,未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的项目台账资料,而根据了解的情况,该装修项目程序系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半年后补办的。
后补的程序究竟是项目赶工需要,还是存在未批先建问题?带着疑问,巡察组立即前往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走访。
一到现场,巡察组就看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门窗敞开,只见场所内部已基本完成装修,内设医疗服务点有简单的医疗设施和药物药品,但未置办其他桌椅厨具且无相关服务人员。带着疑问,巡察组向附近正在聊天的村民了解情况。
“大爷大妈,这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什么时候建设装修的呀?现在投入使用了吗?”
“今年年初就建好了,大概6月份装修结束,我看有些东西搬进去了,但也没人打理,就这么空着。”附近村民回忆道。
年初完成建设,时隔半年多都没有走正常招标流程,反而是事后补招标及相关流程,这中间可能有猫腻。“那是谁来装修的你们知道吗?”巡察组成员接着问道。
“就是负责建设养老院的叶某红,我看他在现场又是造房屋又是装修的。”“叶某红是我们村支部书记的好朋友,两人又是邻居,关系那么好,不找他找谁……”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说道。
多方印证后,巡察组将“目光”锁定当时负责村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装修项目的赤柯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叶某洪。经区纪委监委协助核查了解到,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装修项目开始前,叶某红向叶某洪账户打款11万元,且有多名村干部反映叶某洪在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装修项目中存在“一言堂”的行为。
掌握相关情况后,巡察组找到了叶某洪进行谈话。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叶某洪将实情和盘托出。
原来,叶某洪与叶某红之间存在较多的钱款借贷往来。2021年10月,叶某洪由于转贷需要,向叶某红借款11万元,完成转贷后,叶某洪第一时间归还款项。但在后续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装修项目中,叶某洪碍于之前借款欠下的“人情”,便利用手中职权“投桃报李”,将村里装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项目直接安排给叶某红实施。
随后,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移交至区纪委监委。最终,叶某洪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诫勉处理。为保障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后续使用安全,在镇纪委监督下,该村已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并邀请第三方开展审计,目前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
(衢州市衢江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311/t20231116_2109748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临安:推动"最小幸福单元"建设走深走实
- 下一篇: 巡察助力追回误发的村集体"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