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一对一开出“质检单” 以案件评查提升办案质量
发布时间:2023-12-24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这个案件存在主体身份材料调取不全、取证不规范、引用处分依据不精准等4个方面的问题……”日前,临沧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对抽查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后,开出了相应的“质检单”。
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是助推案件提质增效、提升队伍专业素质的有力举措。近日,临沧市纪委监委抽调各县区纪委监委审理业务骨干组成案件质量评查组,采取集中互评模式,对全市8县(区)纪委监委和相应派驻机构近年来办结的违纪违法案件和问责案件进行重点抽查和全面评查,并以召开集体会议的形式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直观展示存在的问题,同时就相关业务知识进行现场讲解和培训。
为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辨识度”,着力打造“精品案例”,构建“铁案工程”,该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的重要抓手,同时采取年度集中培训、轮流跟班学习等方式,不断强化对办案人员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执纪执法思维和案件质量意识,切实发挥好横向交流和纵向指导作用,着力提升市、县(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某县刀某某案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后,未按规定作出中止党员权利的决定,这应该是一个共性问题……”该市纪委监委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执行到位、管理规范”为标准,细化五个方面96小项目的评查评分细则,统一评查标准和尺度,最大限度降低评查标准的主观性,克服评查可能带来的随意性,保障评查过程有序高效、结果客观公正。
在评查组对抽取的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后,经过案件审理室讨论研究并报常委会审议通过,一对一开出“质检单”,反馈至被评查单位,要求被评查单位抓实问题整改,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问题清底、措施明确、责任到人。同时,针对整改案件办理中的理念认识不到位、方法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深层次问题,要求举一反三,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市纪委监委还将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强化督导检查。
“案件质量评查直指问题,通过案件质量集中评查,能帮助我们解决很多实际工作中的难点和困扰,我们可以从中总结经验、提升能力,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办成‘铁案’。”参加专项评查的年轻纪检监察干部深有感触。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既是对参与评查的入库人员的‘能力考试’,也是对本市审理人才库基本建成之后的‘成效测试’,不仅有助于入库人员相互交流工作‘秘诀妙招’,还有助于加强评查人员与案件承办人员之间的相互学习,共同提升办案水平。”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发挥“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的优势,以评助学、以评促改,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推动全市案件质量整体提质增效。(方悄悄 李金成 || 责任编辑 张艺文)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zuzhijianshe_1212/125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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