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强化村级纪检委员队伍建设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发布时间:2021-04-22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以监督制约推动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近日,淮北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培养造就一支敢监督、会监督、善监督的基层纪检队伍。
明确职责定位。根据村(社区)纪检委员“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三大员作用,进一步细化村级纪检委员的9项职责,并要求纪检委员不得直接分管(从事)涉农惠民资金发放、工程项目建设、“三资”管理等与履行监督职责相冲突的工作。同时,提倡村(社区)纪检委员依照法定程序兼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推动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对村(社区)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监督全覆盖。
强化培养选拔。结合村级党组织换届,明确县区纪委监委会同组织部门提出村(社区)纪检委员选配具体标准,由镇(街道)按村(社区)“两委”成员配备程序统一组织实施,镇(街道)纪(工)委要协助考察拟任人选,把好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建立完善常态化培训机制,县区纪委监委抓全员培训,确保每年轮训一遍,镇(街道)纪(工)委采取重点工作专题培训、业务能力分期轮训等形式,实现日常教育培训全覆盖,不断提升纪检委员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
严格监督管理。压实县区党委、镇(街道)党(工)委落实村级纪检委员队伍建设的主体责任,要求及时制定责任、任务清单和具体管理制度,推动纪检委员规范化、制度化履职。镇(街道)纪(工)委要加强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调度会议。纪检监察协作区要发挥优势,组织村(社区)纪检委员参加所在协作区跨镇(街道)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村(社区)纪检委员的监督,对于履职较差、作风不良、群众反映强烈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调整。
完善奖惩机制。实行村级纪检委员年度考核评价机制,由镇(街道)党(工)委结合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年度考核一并进行,由镇(街道)纪(工)委采取日常履职情况分析和听取述职等方式,对纪检委员履职尽责等情况作出全面客观评价。明确由县区纪委监委牵头,会同组织、财政、民政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合理确定村(社区)纪检委员的基酬和岗位补贴,调动村(社区)纪检委员积极性和主动性。(淮北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zzrs/p/93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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