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探索“三单一函”机制推动巡察整改
发布时间:2023-12-29 来源: 江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万安中学党委要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从严从实,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日前,在万安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万安中学党委巡察情况反馈会上,万安县委有关领导就抓好整改落实提出明确要求。
整改从反馈开始,反馈从问题抓起。巡察结束后,根据万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万安县委巡察组详细列出《巡察反馈意见清单》,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反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主动认领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整改销号。这是万安县探索运用“三单一函”机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责任的生动实践。
据介绍,今年以来,万安县实行反馈意见清单、整改责任提示单、问题督办提示单、整改履责提示函等巡察“三单一函”机制,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针对有的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变动导致巡察整改事项交接不及时、接续整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万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干部调整变动的情况,及时向新任、交流任职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下发《整改责任提示单》,督促新任、转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问题接续整改,防止“新官不理旧账”。
在每轮巡察整改监督检查或专项督导中,针对发现的问题,万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点对点”向被督查党组织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下发《问题督办提示单》,督促举一反三、齐抓共管、系统施治,推动“点”“面”整改同步进行、同向发力,形成巡察发现一个、解决一类、完善一批。
为压实县级领导推动巡察整改“一岗双责”,针对督查发现反馈的问题,及时协调县纪委县监委向挂点或分管县级领导下发《巡察整改履责提示函》,推动县级领导督促自己挂点或分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促进整改落实。(肖玲玲)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xsgz/202312/t20231226_1035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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