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州区:问题线索三级研判 巡中移交提升震慑
发布时间:2023-12-30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2023年以来,陕州区委巡察机构积极探索,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打通巡察+纪检的线索研判、移交通道。陕州区委巡察机构对巡中移交问题线索的标准、范围进行了明确,建立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巡中三级研判机制,进一步提高问题线索质量,改变过去巡察撤回后将问题线索统一移交纪委监委的惯用程序,实行巡中移交,极大提升巡察监督震慑力、穿透力。
为保证问题线索的质量,提高成案率,巡察办协调各部门对问题线索进行“把脉会诊”,开展问题线索三级研判。一级“过筛”研判。巡察组发现问题线索后,及时报告巡察办,由巡察办分管副主任牵头,深入巡察组,对问题线索进行组办初次“过筛”。就问题线索的确立、分类、定性等进行研判,重点看反映主体是否明确、是否为监督对象、反映问题是否违反党的六大纪律,反映内容是否具有可查性,问题线索是否符合巡中移交范围。巡察办深入分析,逐条研判,提供业务指导,政策支持。二级“会审”研判。初级研判后,巡察办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问题线索情况,经批准后,按程序启动二级研判。巡察办组织巡察组组长、对口监督检查室负责人召开会议,对问题线索进行现场会审,巡察组通报线索具体情况,监督检查室现场审核,重点看违纪问题是否已被调查处理,违纪事实是否清楚,问题定性是否准确,支撑材料是否充分。监督检查室既提供了业务支持,同时,提前掌握了情况,便于下一步的核查。三级“审核”研判。二级会审研判后,巡察办协调案管室对问题线索进行审核,重点对被反映主体身份、问题定性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最终把关。三级研判结束后,巡察办负责汇总相关情况并整理问题线索材料,按程序一天之内完成审批、移交;案管室按照优先办理原则,快速批转,监督检查室快办快结,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给巡察办。
在今年的三届区委第四轮巡察中,巡中移交问题线索达11件,涉及党员干部11人,巡察撤回前已立案3人,其中留置1人。“纪巡联动、边巡边移、巡中成案”,促使巡察震慑力有效提升,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深度融合,实现监督效果最大化。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hnxsxc/xcgz/sxxc/article498adc34eec641bdb6a6ece57df0dd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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