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公协作,提增办案质效
发布时间:2024-01-13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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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梧州市龙圩区检察院、梧州市公安局龙圩区分局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作用,走好制度保障、前哨把关、类案会商“三步棋”,促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高质效运行。
制度保障
龙圩区检察院、公安分局会签《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细则(试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职责》等文件及相关协作机制,对开展立撤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龙圩区检察院指派员额检察官到侦协办专职开展工作,通过阅卷及查询系统发现监督线索,及时开展监督。
前哨把关
龙圩区检察院根据申请提前介入的案件类型,指派检察官围绕案件定性、侦查方向、法律适用等开展引导侦查,将起诉和审判的证据要求向前端传导。侦协办成立以来,龙圩区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办理的20余起重大、疑难案件实现提前介入,有效推进了案件精准办理。公检两家派驻侦协办的专职人员通过协商对案件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推动难案精办,轻案快办。
类案会商
龙圩区检察院、公安分局不定期召开业务研判会、同堂培训或检警联席会议等,分析办案存在问题,定期通报专项行动、办案数据、问题反馈等,共同分析研判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形势政策等问题。自侦协办成立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15次,分析调研20次,形成证据指引6份。通过一系列措施对双方执法办案中遇到的共性、突出问题进行研究,积极助力案件质效提升。
审核 | 吴 平
编辑| 黄玉洁
校对 | 莫莉莎
来源 | 龙圩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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