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扶民困,检察温情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4-01-13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点击蓝字|关注“广西检察院”
近日,司法救助申请人黄某某的丈夫将一面锦旗送到大新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感谢检察机关及时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帮助渡过难关。
案情回顾
黄某某是一起交通事故案的受害者,事故造成其重伤二级。该起交通事故案的肇事者是一名普通农民,案发时车辆保险已逾期,在赔付黄某某6.7万元后再无赔偿能力,至今黄某某未能得到有效赔偿。黄某某辗转多家医院治疗、复查,支出将近30万元费用,至今尚未完全康复,后续还需巨额的治疗费用,给其家庭造成沉重负担。
案件承办检察官经多次实地走访调查、核实认为,黄某某系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妇女,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大新县检察院决定向黄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其摆脱困境。
“2023年以来,大新县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0件1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余元。”该院检察官表示,将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暖。
审核 | 吴 平
编辑| 黄玉洁
校对 | 莫莉莎
来源 | 大新检察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qS_-X22W7QzSyvU1g1C6rg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互动式”普法进校园
- 下一篇: <4580期>退役军人因案致困 司法救助温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