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协同作战” 大理州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联动机制聚合效应
发布时间:2024-02-06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2023年,全州采取留置措施79人,成功追回外逃多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2人……”近年来,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和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持续加强纪法衔接,合力正风肃纪,共抓系统预防,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联动机制的聚合效应。
“该案一些证据还有瑕疵,部分违法事实的认定还存在一些争议,建议你们再收集补充完善相关证据,进一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日前,在一次案情分析研判会上,大理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和州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对法法衔接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对重大疑难案情,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或召开专家论证会,既保证了审查调查工作的方向和取证精准度,又有效缩短了审理和结案时间,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反腐败是一项全局性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职能互补、缺一不可。
在反腐败协调联动中,该州坚持从政治上看、从责任上抓、从衔接上建,聚焦问题线索移交、移送审查起诉、调查措施、刑事强制措施衔接等重点环节及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探索实践,综合施策,明确责任部门、规范审批程序;建立了联席会议、联络会议、工作报告、争议调处、应急联动和协调配合等协调制度,打通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外事、金融、通信等机关、部门和单位协作配合中的“梗阻”,在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资源整合、成果共享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中推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高效的良好工作格局。
该州以“清廉大理”建设为抓手,深刻把握全州反腐败工作“全景图”,找准政治生态“污染源”、起底“污染底泥”、消除“污染因子”,深化整治金融、国有企业、政法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粮食购销、住建系统、自然资源、乡村振兴等领域的腐败。持续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333个,处理573人,处分224人。
针对腐败方式花样翻新、方式更加隐蔽多样的实际,该州深入剖析隐藏在炒房、炒兰花背后的“空买空卖”“以购代贿”等新型腐败方式,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发现和查处问题线索6件,立案3件3人,有效纠治“物权置换”间接牟利的问题;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雷霆出击,斩断“围猎”与被“围猎”的利益输送链条。
此外,该州在反腐败协调工作中,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完整闭环,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相互配合,把查办案件与强化监督、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一案一方案、一案一整改,贯通做好“通篇文章”,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反腐败协调联动机制助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为我们治理腐败问题提供了有力武器。”该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下步工作中,将切实把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其他执纪执法机关的职能优势结合起来,攥指成拳,让协作配合更加规范有序、案件查办更加坚定有力、追逃追赃更加扎实有效、系统治理更加提质增效。(杨自坚)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yunlingyaowen_0204/126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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