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为民办实事】谁来帮助15岁孤儿追讨被侵占的遗产?
发布时间:2024-02-20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百万遗产被舅舅处置
孤儿周某的合法权益谁来维护?
南京市、区两级检察院
综合运用各项检察监督手段
历时三年
孤儿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根据该案拍摄
基本情况
2020年5月,江苏南京一对中年夫妇遭遇入室抢劫,劫匪抢走800元并将二人残忍杀害,留下年仅15岁的女儿周某。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南京市、区两级检察院为周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征求周某意愿后,舅舅陈某成为监护人,并以监护人身份代领周某的相关补助和救助金。2021年11月,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在案件回访时发现,周某并不知道自己每个月有2200元的孤儿救助金,同时,在被问及父母是否留有遗产时,周某表示均由陈某打理,自己并不知情。检察机关经向房产部门、民政部门及周某所在社区等多方调查证实,周某父母曾以周某的名义购买一套房产,但该房产已于2020年12月由陈某过户给其前妻汤某。汤某先后于2021年2月、4月将该房产进行了两次抵押,借款共103万元,而所得款项既未告知周某,也未用于周某的生活。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训诫。在该案办理过程中,市、区两级检察院联合民政、妇联、律师等多方力量,向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经济帮扶、法律援助等措施,以司法保护助推社会保护、政府保护等形成“化学反应”,提升综合保护效能。通过主动跟踪监督,打出检察履职“组合拳”,以法律手段制止监护侵害行为,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治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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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市检察院、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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